基准

一、银行间债券指数系列

200261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推出银行间债券指数系列。2009629日,交易中心配合新一代本币系统上线,推出了新版银行间债券指数系列,包括国债指数、短期国债指数、中期国债指数、长期国债指数、政策性金融债指数、综合债券指数、企业债指数和中期票据指数等8类指数,每类指数分为全价和净价指数。

指数种类

待偿期(年)

基期日期

债券样本

国债指数

(1,30]

2002610

记账式国债

短期国债指数

(1,3]

2002610

记账式国债

中期国债指数

(3,7]

2002610

记账式国债

长期国债指数

(7,30]

2002610

记账式国债

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1,30]

2002610

政策性金融债

综合债券指数

(1,30]

200714

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

企业债指数

(1,30]

200714

企业债

中期票据指数

(1,30]

200854

中期票据

二、取价规则

  • · 编制目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实时、综合反映债券市场或某一类债券的整体运行情况。
  • · 基期指数:1000
  • · 指数类型:全价指数、净价指数
  • · 债券类型:固定利率、零息债券、贴现债券
  • · 含权债券:非含权债券
  • · 更新频率:每个交易日上午9时计算开盘指数,5分钟更新一次,直至收盘16:30
  • · 取价来源: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报价、点击报价、现券成交价、债券估值
  • · 取价优先级:成交价、最优点击报价中间价、债券估值
  • · 样本券权重: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量
  • · 样本调整频率:每月月末调整
  • · 新券取样规则:新券上市流通后,在存在有效做市报价、点击报价或成交价的首日,收盘后纳入指数样本。
  • · 异常价格剔除规则:根据债券净价前60个交易日历史波动方差,按照既定置信水平,确定下一交易日的净价正常波动范围,该范围以外的净价被判为异常价格;债券指数计算全过程都进行异常价格判定,包括开盘、盘中、收盘指数。

三、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

             总市值法(派氏加权指数):



其中,为指数样本在交易日t中某一发布时点k的市值,即分别为指数样

本中债券i在发布时点k所选取到的价格及流通数量;为前一个交易日(第t-1期)收盘指数计算完毕

后指数样本调整后的市值,其代数表达式如下:



指标j标识的债券在t-1期收盘后被剔除,指标l标识的债券在t-1期收盘后被加入。

(二)派息调整

当月有派息的,则在当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将利息额从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