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会员(成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按照税务部门有关要求,加快全面推进数字电票进程,请市场会员(成员)在2024年2月20日前配合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具体如下:
一、会员(成员)通过即时通讯平台账号登录iDeal,打开“iDeal工作台”,点击“费用信息管理”图标,即可进入界面对本机构开票信息进行核对、查看与维护。(iDeal下载途径:https://ideal.chinamoney.com.cn/)可登陆中国货币网查询《关于增值税发票信息采集方式变更的通知》获取iDeal费用管理模块用户操作手册。
二、会员(成员)在iDeal“费用信息管理”-“会员发票信息”中选择“编辑”,填写接收电子(数电)发票的相关信息(电子发票邮箱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均为必填选项),并按键“保存”,如下图所示:

相关纳税信息发生变更的,请按上述路径和方式及时提交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前准确提供电子(数电)发票相关信息导致无法通过推送收到数电发票的,请自行到贵司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打印,请在付款前确保开票相关信息完整。
三、原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纸票)版的市场会员(成员),将统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数电);原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市场会员(成员),将统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电)。
四、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3月之后,陆续向市场会员(成员)提供数电发票,具体时间以税务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五、会员(成员)需要通过即时通讯平台iDeal至少登记一名收费联系人以负责相关业务收费事宜,涉及多个业务种类的,请确保每项业务均已设置收费联系人。iDeal平台向机构会员(成员)、资管产品投资管理人、结算代理行提供未付款信息查询。
六、会员(成员)可通过“费用信息管理”模块查询未缴款信息。
以上若有疑问,请联系财务部:021-58966283、021-38585607、021-38585611。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