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机构的申请,终止以下25家机构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联网: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若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察布查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木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吉木萨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