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机构的申请,终止以下9家机构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联网:
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新疆奇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