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市场成员:
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的要求,同业拆借市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员(名单见附表)须按规定披露2024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机构(附表用*表示)可豁免披露。具体通知如下:
一、披露内容及时间
(一)证券公司须在2025年1月20日前披露2024年度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净资本计算表。
(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须在2025年1月15日前披露2024年度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三)各机构已发布的《市场成员基本情况表》中的内容如有变化,请及时更新,并与2024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一起报送。
二、文件要求
信息披露文件通过银行间机构汇平台上传,文件审核无误后将展示在货币网机构信息页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向市场披露的财务报表均应加盖机构公章,建议盖在报表左上方“填报单位”处。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应注明报表所属年度、记账币种和金额单位,报表下方应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若公司设置总会计师的,总会计师应签名或盖章。
(二)所有报表应统一转换成一份PDF格式的文件,大小控制在30M以内,扫描文件必须数字清楚,且报表必须旋转正面对应阅读者。文件按“公司全称+报告全称”命名,如“XX公司2024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三)各机构需及时上传文件,确保文件在规定的披露时间内提交,文件正式披露时间以上传合格文件的时间为准。同时应确保上传文件不存在任何涉密或其他不可披露的内容。
(四)银行间机构汇打开方式如下。
方式一 浏览器互联网登录网址:
https://ideal.chinamoney.com.cn/rmb/disclosure/#/login
方式二 在银行间即时通讯工具(iDeal)PC端工作台,点击“银行间机构汇”。
三、咨询电话
信息披露:4009787878-2-2,021-23165006
银行间机构汇平台:021-38585452
特此通知。
附件:同业拆借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成员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