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衍生产品->交易指南
利率互换入市指南

 

利率互换入市指南

 

市场投资者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实行备案制。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经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可根据监督管理机构授予的权限与其存贷款客户及其他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利率互换交易或为其存贷款客户提供利率互换交易服务;其他市场投资者只能与其具有存贷款业务关系且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互换交易。

 

市场投资者进行互换交易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将互换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报送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抄送同业中心。

 

    市场二部联系方式:021-63298988转市场二部  传真:021-58957710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9-5 9:42:45 采编:杨艳 审核: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