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正信银行有限公司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通知

中汇交发〔2010105

 

正信银行有限公司:

    贵行致我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材料已收悉。

经审核,贵行符合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条件,我中心批准贵行自2010526日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可从事即期交易。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