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人民币外汇远期会员;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外汇远期会员须先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初审不合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机构,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2、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收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备案申请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备案材料予以审核并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同时注明原因。
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备案通知书后发布市场通知,同意其成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4、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之间应当签署《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2007年版)》,并按照该主协议要求将副本送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未签署的将不得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从事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从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书面申请报告;
2、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的风险内控制度;
3、《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基本信息表》;
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