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
〔2007〕第1号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近期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了撤销同业拆借业务资格的申请。鉴于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后已经终止自营业务,并结清了同业拆借市场的债权债务,经报总行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拆借业务资格,终止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联网。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