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入市指南
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准入备案制。根据人民银行有关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制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类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保险公司、外资金融机构,以及经金融监管当局批准可投资于债券资产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联网的申请。
金融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
(四)商业银行分行还应提供其总行的债券交易授权书;
(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核准基金募集的批复;社保基金需出具全国社保理事会的授权委托书;
(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企业年金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二)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人办理债券交易联网手续的委托书复印件。
受托人委托托管人申请开立债券托管账户的委托书复印件。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含登记号)复印件。
(四)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持有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受托人与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签订的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复印件。
(六)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保险产品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二)保险机构与托管人签订的资产托管协议复印件;
(三)保险公司与资产管理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复印件(若有);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债券托管账户证明材料;
(五)托管人和保险机构的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保险资产管理模式及说明、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控制机制说明等文件;
(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信托产品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二)信托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信托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信托公司及信托产品的债券账户开户通知书复印件;
(五)设立信托证明文件(信托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文件);
(六)信托产品设立期限说明;
(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二)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的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产管理人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复印件);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资产管理合同备案无异议函(复印件);
(六)以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名义开立债券账户的开户通知书(复印件);
(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八)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基本情况表。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二)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的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复印件)和资产托管协议(复印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合同(复印件)和资产托管协议(复印件);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对该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除外);
(六)以资产管理计划名义开立债券账户的开户通知书(复印件);
(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八)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基本情况表。
上述材料需加盖金融机构公章。
市场二部联系方式:021-68797878转本币业务 传真:021-58957710
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张东路1387号30栋市场二部 曹琰
邮编:201203
债券市场常用文件及表格: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8]第3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联网管理办法 (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
《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签署页》
《全国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双边报价功能开通申请书》
《关于本币市场实行有偿服务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交易成员端数据接口用户申请表》
《关于调整本币市场交易计费方式及实行优惠措施的通知》
《本币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系统管理员申请表》
《本币交易人员配备情况表》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基本情况表》
《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