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指南
中国货币网作为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承担组织银行间市场成员和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及受托人等相关机构日常和集中披露信息的职责。日常信息披露包括市场公告与通知,债券的发行、上市、付息、重大事项及兑付等信息,相关披露的政策法规等;集中信息披露指货币网组织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相关机构定期披露财务信息。
本网站日常披露及集中披露的信息由银行间市场成员和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及受托人等相关机构提供;发行人、中介机构对其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完整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银行间市场成员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对象
拆借市场成员信息披露对象为已完成交易联网开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
《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
金融债券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对象
金融债券信息披露对象主要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次级债、国际开发机构债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其中普通金融债券发行人包括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债券(除政策性金融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应协助发行人做好发行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
二、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
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
一、信息披露对象
公司(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对象主要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人。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商应协助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司(企业)债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文件应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提交,平台审核后由中国货币网等同步展示。

信息披露人员备案机制
交易中心实行信息披露人员备案机制。上述发行人、承销商、市场成员应指定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将其联系方式向交易中心报备。具体备案方式为通过自助披露平台完善个人信息。如发生部门负责人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交易中心更新备案信息。
自助披露平台用户申请
需要通过中国货币网对外披露信息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及市场成员应向交易中心申请开通中国货币网自助披露平台上传功能,请直接登录《中国货币网自助信息披露平台》→申请新用户。
具体申请流程见《信息自助披露平台用户申请指引》。
业务联系方式

    债券信息披露业务:021-38585521
    拆借市场成员信息披露业务:021-38585325
    用户申请:4009787878-4

中国货币网应急披露步骤

自助披露平台无法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机构需将披露文件发送至应急邮箱xinxi@chinamoney.com.cn,发送之后请及时联系业务人员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