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需向交易中心提出联网申请。
一、机构联网
金融机构:
(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联网信息表;
(二)《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
(六)本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七)申请机构两位交易员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证券公司另需提供最近年度的“净资本计算表”。
境外人民币清算行:
(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联网信息表;
(二)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注册地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
(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文件;
(四)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
(六)申请机构两位交易员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联网材料,需通过银行间市场开户系统(https://ibrs.chinamoney.com.cn/AAMS)电子化提交并办理。
二、拆借额度调整
(一)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
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邮寄至交易中心。
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市场二部(200000)
程晨
三、机构更名
(一)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更名申请表;
(二)监管部门更名批复;
(三)《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机构退市
(一)银行间市场账户注销业务申请表;
(二)债权债务清理处置情况。
更名和退市材料,需通过银行间市场开户系统(https://ibrs.chinamoney.com.cn/AAMS)电子化提交并办理。
市场二部联系方式:40097878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