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外币回购交易结算效率,减少操作风险,降低会员参与成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20年5月6日推出以境外外币债为抵押品的外币回购代收发报文业务(以下简称外币回购代收发报文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简介
外币回购代收发报文业务是指交易中心会员在交易中心系统达成外币回购交易后,授权交易中心代发结算指令报文至相应境外托管行等机构,并代收托管机构反馈指令的业务。
二、业务安排
(一)机构授权。参与外币回购代收发报文业务的会员(以下简称参与机构)需通过授权书等相应境外托管行等机构认可的形式授权交易中心代收发外币回购相关报文。
(二)业务流程
1.交易达成。交易双方需通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达成外币回购交易。
2.交易确认。交易双方需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后处理平台完成外币回购交易确认。
3.代发报文。交易中心为参与机构生成结算指令报文,并将经参与机构确认的结算指令发送至境外托管行等机构。
4.代收报文。交易中心接收境外托管行等机构的结算状态反馈报文,并通过交易后处理平台展示。
(三)为降低会员参与成本,代收发报文服务暂不收费。
三、业务申请
具备银行间外币货币市场会员资格并已开通交易确认服务的机构在完成相关授权后,可申请参与外币回购代收发报文业务。
参与机构应按照《外币回购代收发报文业务指引》(见附件)以及交易中心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开展业务。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及申请:许圣佳 021-23165108;
(二)外汇交易系统支持:沈艳 021-23165296;
(三)交易后处理平台支持:陶婧 021-20693698。
特此通知。
附件:外币回购代收发报文业务指引
中 国
外 汇 交 易 中 心
2020年4月30日